《FinTech 金融科技聖經》第十章<金融科技的未來>對我最大的啟發之一就是重新思考貨幣的本質。初心者沒念過貨幣銀行學,只上過總體經濟而已,所以如果各位發現謬誤,歡迎指教。
以下正文開始:
我們所使用的現金和硬幣,相對於本身即有價值的交易媒介,如:金幣,屬於法定貨幣(Flat Money)。法定貨幣「不代表任何實質商品或貨物,發行者亦沒有將貨幣兌現為實物的義務」(MBA智庫百科),其之所以能成為交易媒介,而我們也願意使用是因為政府以法律賦予其地位,令它成為交易的媒介、標價(價值衡量功能)、債務清償的工具,身為法定貨幣擁有者的我們也相信它未來的購買力(具價值儲存功能)。
也就是說,這類貨幣的存在基礎是市場所有參與者對它的信任。所以當惡性通貨膨脹發生,我們失去對法定貨幣的信任,法定貨幣回歸它本身的價值,亦即沒有價值。
以此概念來看,現金和硬幣本身其實就跟賒銷一樣。賒銷是消費者拿它的信用去和賣家交易,賒銷之所以可以成立,是因為賣家也相信這筆交易未來可以收到錢,而當買家賴帳不還錢,信用破產,該買家之後便很難用他的信用去作買賣。